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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(第1頁)

家裡把叢俊丢在清河中學,實在沒有指望他能讀個名堂出來,想着孩子太小,不到十七,混兩年十九,是留在農村種地還是想辦法弄去城裡上班,都要合适點。

叢老二是有點傳奇在身上的。

剛去複讀的時候很是擺爛,還纨绔,家裡一個月給的生活費是班上别的同學的幾倍,甚至是貧困生的十倍以上。那時候叢爸爸在供銷社工資不到兩百,給到叢老二手裡是每月五十,比叢老二學校的一些教師工資都高。

他拿着錢吃喝玩樂,每個月花得一分不剩。

叢老大叢偉上高中的時候,一周生活費兩元,還能節省一筆年底給叢玲買一身新衣服的錢。叢俊可好,不但沒有剩,還經常回家找叢媽媽再補貼點。

叢媽媽管孩子很有一套。

把所有的尊重給了老大,卻把所有的疼愛給了老二,又把所有的偏私給了叢玲。

旁人别說學。就是讀以上一段話,也覺得腦仁疼。可叢媽媽做起來硬是滴水不漏。

比如叢老大犯了錯,叢媽媽說:“你是老大,你要給兩個小的帶好頭,你都這樣了,他們能學好?”叢老二或者叢玲犯錯,叢媽媽舍不得揍,一邊痛罵,一邊唆使叢老大,“老大,去給我抽,不聽話的東西,兩巴掌呼死算了。”被架在火上烤的叢老大,隻好是兩頭受氣。又要背負弟弟妹妹莫名的仇恨,又要承受管教不力的責難。

總的來說,叢老大除了得了尊重,其他實惠一樣沒有,卻莫名其妙覺得舒服。

兩個小的得了各種實惠,除了沒有虛假的尊重。心裡當然也十分暖和。

叢爸爸隻喜歡八歲以下的小孩兒。要多寵有多寵,八歲以上,他就咋看咋不順眼了,甚至懶得看。除了對叢玲,硬是看不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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