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思則看着玄兒的這一通忙活,想了想,試探地問了起來。
“玄兒,你是想把沙棗帶回京城?”
玄兒聽了這話,立刻使勁兒點頭。
程思則立刻笑了起來,“不用了,前兒已經命人送沙棗回去啦。”
玄兒氣惱地瞪了它主人一眼,程思則竟然奇迹般地立刻懂了。
“這些沙棗,是玄兒要帶回京城的禮物?”
雖然這個念頭聽上去有些荒誕,可程思則心裡卻是真這樣猜測的。
玄兒立刻開心地又蹦又跳,就像剛得了好多糖果的小孩子一般。
自己從小養大的愛寵,還能怎麼着,慣着呗!
程思則趕緊找來一個并不很大也不很厚,又輕快又結實的包袱皮兒,将沙棗牢牢包好。
玄兒立刻往包袱系帶裡一鑽,還扭頭示意它的主人一定要系結實些。
程思則強忍笑意,将比他的手掌大不了多少的包袱牢牢系在玄兒背上,還打了個死結,确保包袱不會在半路上散開,從玄兒背上掉下來。
玄兒扭着身子試了試,覺得挺結實的,不會掉下來。就尖嘯一聲飛出窗子,直往南邊的燕京城方向飛去。
如今玄兒的速度比從前快了兩三倍,從永甯關到燕京城,隻需要大半天的時間。
玄兒飛走了,程思則才想起來,這小家夥還沒告訴自己,它啥時候學會看輿圖的。
想了一回,程思則不由暗笑自己,玄兒是隻鷹,又不會說人話,就算它告訴自己,自己又怎麼可能聽懂……
從這個角度來說,人還不如動物呢!
動物有自己的語言,還能聽懂人的話,可人卻不懂動物的語言,無法真正了解它們的所思所想……
玄兒飛到京城之時,剛巧程謹竹考完了第二場,還是他的大哥三弟妹妹一起來接他回京的。
同是考了三天兩夜試的人,其他仕子們個個精疲力竭,而且程謹竹卻是精神極了,甚至于他都有點兒小興奮。
這三天兩夜,程謹竹過得簡直不能再舒服了。
他的考棚左右都沒有人,所以晚上不會受到打鼾磨牙放屁說夢話之類的襲擾,每一夜,程謹竹都睡得特别安穩。
考棚上有樹冠遮陽,程謹竹三天來沒怎麼出過汗,身上一直保持着幹淨清爽。
身上清爽了,思緒就格外清晰,一向不愛自誇的程謹竹,看到自己這三天寫的文章,都情不自禁的暗暗叫好。
這樣的文章若是不被點為頭名,閱卷的考官才真是白白長了一雙眼睛。
何尚書的二孫子何镌,此時一臉菜色,腳步虛浮的挪出了考院大門,看到大哥何钰,何镌張了張口,想叫一聲“大哥”,卻連一點兒聲音都發不出,眼前一黑,一頭栽倒在地上。
何镌這三天過得簡直水深火熱。
他的考棚正在大太陽底下,偏這三天都是特别好的大晴天,太陽硬是從東升到西落,就沒有被一絲雲彩遮擋過。
第三天,何镌帶的點心就因為悶熱全都變了質。何镌自小錦衣玉食,何曾餓過肚子,他扛不住還是吃了些點心,結果吃壞了肚子,第三天下午,他幾乎是在官房裡度過的。
在這樣的狀态下,何镌就算是天降奇才,也寫不出錦繡文章。何況他還不是什麼天才。
那所謂的才子之名,不過是一幫沒氣節的文人,想在何镌祖父父親手裡讨些好處,給何镌捧臭腳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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