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是,他知道我的事兒……他說他不在意。不結婚,同居也行。我也是這麼想的……反正我也不想再結婚。”
“同居??”陶媽媽氣笑了:“樂樂,同居跟不結婚有什麼區别,那個,那個誰,”
“淩一弦。”
“那個淩一弦,他才28歲,他同居個幾年哦不想過了再找一個分分鐘的事情啊,可你到時候就奔四十了啊!要再找就更難了!”
“媽媽,我說了,是我不想結婚!他沒有不想結婚。是我不同意結婚,所以他才提出同居的。”陶樂急着解釋。
“你為什麼不結婚?你難道不知道爸爸媽媽多麼想有個人照顧你嗎,等爸爸媽媽老了走了,你一個人形單影隻的,你……”陶媽媽說着就要哭出來。
“媽媽媽,您先别激動,您先别哭啊!”陶樂趕緊扶她坐下,又給她拿紙巾。
“他想結婚,他知道什麼……哦現在是看你還有幾分姿色,有情飲水飽,等結婚以後看膩了沒有孩子最後不還是要離!到時候你就是找三婚了!上哪兒找去?!”
“……媽,結不結婚的這個事兒以後再說,您先别激動好吧?”陶樂決定先退一步。“我真的挺喜歡他的,特别特别喜歡。唔,我覺得他不是您說的那種人。要不,您先見見嘛……”
陶媽媽擦了擦鼻涕眼淚,看了看天色,扁扁嘴:“我懶得說你。一會兒吃飯你自己跟你爸說,看他怎麼定吧!哼!”說着又擦了擦鼻涕回廚房去了。
這頓飯吃的真是讓陶樂胃疼。陶爸爸默默吐出剛夾進嘴裡的一塊“陳醋蒸雞”,又用鹹的跟打死了賣鹽的一樣的枸杞雞湯漱漱口,最後選擇含了口白米飯慢慢嚼下去,才終于開了口。
“樂樂,你媽一兩句估計說不明白,你說說吧,出什麼事了。”他老婆自從他回來就一副憤憤的樣子,現在端着個飯碗坐在旁邊,盯着陶樂的目光滿是哀怨。
“嗯,爸。是這樣的。”陶樂放下筷子,看着陶爸爸認真地說:“我談了一個男朋友。他叫淩一弦,是二中院的法官,今年28歲……家裡也是當公務員的,他媽媽走得早,還有個妹妹在研究院當研究員。我們交往了兩個月了,嗯,我想帶他來給你們見見,行嗎?”一雙眼睛說完就期待地看着陶爸爸。陶樂的美貌主要遺傳自媽媽,但是一雙眼睛卻跟爸爸像了個十足。
陶爸爸除了在聽到淩一弦的年齡時眼神有點變化以外,其餘時候他隻是靜靜聽陶樂說着。
“這麼小,一看就沒希望,還說什麼不結婚先同居。”陶媽媽忍不住在一旁補充陶樂避重就輕的“重點信息”。
“不結婚?是他提出的嗎?”陶爸爸問女兒。
“不是不是,他沒說不想結婚,是我不想……這麼快結婚。所以想說不如先同居一段時間看看。”
“唔……”陶爸爸皺起眉頭想了想。他知道自己女兒,外表大大咧咧,其實心思缜密。或許她也是想先觀察一陣對方再做打算也未嘗可知。至于同居,其實就是年輕人現在工作忙見面機會少,創造條件多見見罷了,那些天天能約會見面的情侶,即便不住一起,那該有的也一樣有。這倒不是什麼關鍵。隻是……
“他知道你的情況嗎?”
“……嗯,知道。”
“嗯,”陶爸爸點點頭,沒再追問,過了一會才開口道:“我下周三出差,周六才回來。你帶他周日過來一趟吧。”
陶媽媽不可思議地看着自己老公,恨不得上去捂住他的嘴。運了運氣,到底還是沒上手。
“……嗯!”陶樂有點意外地一愣,然後立刻笑眯眯地應了。
心情愉快地哼着歌兒回了自己家,陶樂覺得漫天烏雲都散了。一進門,就看見淩一弦坐在電腦桌前玩着CS,帶着耳麥仿佛沒聽見她的動靜。
陶樂氣定神閑地無視他的存在,回房間泡了個香噴噴滑溜溜的泡泡浴,把指甲修的尖尖的,塗上護甲油,又拿起臉部按摩儀喚醒肌膚,再換上最最家常普通但是低領寬松的純棉衛衣長褲,吹幹頭發,哼着小調抽出一張便利貼寫了幾個字,才悠哉悠哉地朝電腦桌走去。
淩一弦正在百無聊賴地拿着把沙鷹虐菜,就聽見陶樂人未到香先至地飄過來了。他的耳麥音量很小,所以早就知道她回來了。可是因為這次事關原則不能後退,所以這些天咬着牙也要為了争取名分而戰。
“啪!”陶樂把便利貼往屏幕正中一按:“這是我爸媽喜歡的東西。下周末把時間空出來吧!”
淩一弦一愣,下一秒,他就摘了耳麥,全然不顧生死相交的隊友在那頭的呼喚,一把打橫抱起陶樂,眼神比剛才甩那700大狙的時候還要暗。他一口咬上這個妖精的耳垂,齒間流出一段低啞的聲線:“先把那律師袍換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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